“An inventor must have contributed to the conception of the invention ”
发明人必须对发明的概念有贡献
“Conception (mental dominion)=Idea or concept+a game plan”
(相关资料图)
概念(精神意念)=想法或概念+实施计划
想要创造一个发明,首先我们得有个想法,然后通过实际行动把我们的想法变为实际存在的东西。单纯的想法,不能是发明。比如说我们的想法是制造一个仪器,可以在夏天把热吸进去,然后在冬天释放出来,虽然这个想法没有人做,而且很新颖,但如果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法,也不能构成一个专利。
发明者,就是实实在在发明专利的人。一个人A有一个新想法,另一个人B拿到了他的想法,然后根据A的想法,做出来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可以称之为发明,但B不是这个发明的发明人。哪怕这个东西很难做,他为了做出这个东西,花了很长的时间,费了很多精力,他也不是发明人。因为他对这个新想法没有贡献。可能换个人C得到了A的想法,他也能做出来,这体现不出发明的创新性,只是体现了发明的可实施性。
所以总的来说,每一个发明者都必须对发明的内容(包括想法和实施计划)有实质性贡献。换句话说,发明人是提供了一个解决以前没有解决的问题的方法,如果这个问题以前有人解决过,他提出了一个不同的解决方法,只要有一定的实用性,就可以成为发明。
02 公司的老板可以在专利中署名自己为发明人吗?
前面我们说了,发明者必须对发明的内容有实质性贡献,那我作为老板,给员工进行发明创造提供了全部的资金、设备、技术支持,我难道还不算是有实质贡献吗?这个贡献是肯定的,但是因为缺乏发明最主要的因素“Idea(想法)”,所以老板个人是不能成为发明者的。
既然这样,那我作为老板,提供这么多,我又能得到什么呢?对此,企业老板不用太过担心。虽然我们不能成为发明者,但不影响我们得到专利的所有权!假如是多个人合作完成了一个发明创造,他们都是适格的发明者,每一个发明者都100%拥有这个专利(即在专利assignee那一栏出现的名字就是专利真正的所有者),哪怕有一方贡献了99%,另一方只贡献了1%,其中一人把这个专利授权转让或出卖给他人,是不需要通知其他人的,这和我们通常理解的可能很不一样。
解决这类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前对发明的归属和利用签订好协议。如果是员工利用公司提供的资金、技术、设备而创造的发明,或者是在工作时间内为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发明,虽然发明者是员工个人,但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专利权属的规定或提前和员工签订书面的合同约定专利权属属于公司,取得专利的所有权。
03 谁不能申请专利
原则上,只有发明者可以申请专利。当然,也存在一些例外,当发明者在失踪、死亡、为无行为能力人、精神错乱、拒绝在申请书上签字的情况下,其他人才可申请此专利。当一个发明有多个发明人时,申请人可以以共同发明人的身份进行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个人、公司、组织或者其他机构。在正式申请中,每一个发明者都必须对权利要求里所主张的内容有实质性贡献。美国专利局还规定,专利局的所有人,包括官员和雇员,禁止申请专利,只有在离职两年后才可以申请。此外,他们也不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获得任何专利、有关专利的权利或利益。但是因为继承和遗赠而获得专利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