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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关于刘长江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6-09-11 11:03:06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年09月0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关于刘长江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关于刘长江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金复〔2026〕180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刘长江同志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行长职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民银报〔2026〕150号)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长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在到任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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