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能申请抵押贷款的房产种类有哪些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相关资料图)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二、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三、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程序
1.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程序如下: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准备好贷款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银行卡、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
3.申请抵押贷款:前往选定好的银行提出抵押贷款的申请,在柜台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准备好的资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
4.看房评估:银行进行审核,以及安排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房产的价值,然后进出是否同意贷款的决定。
5.等待审批:无论是否通过,银行都会发送信息通知客户,审批通过会核定贷款的金额。
6.签订借款合同:收到审核通过的客户,按照银行给出的时间去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签订合同,然后再去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等相关手续。
7.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放款:银行或者贷款机构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