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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矫对象“一封家书”表真情_播报

2023-03-15 17:02:36 来源:天津长安网


(资料图片)

“爸妈,我知道这么多年以来你们的用心良苦,你们想把我培养成一个有本事的人、有作为的人,但是儿子对不起你们……”近日,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在津南区司法局双桥河司法所动情地写下一封家书。

时间回到两年前,张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言语不和约定打架,致人受伤,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初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时,张某思想压力很大,沉默寡言,有抑郁倾向。工作人员通过谈话了解到:张某原本是一所中专在校生,因犯罪被学校开除学籍,由在校生沦为“违法犯罪分子”,张某感觉身份落差大,内心难以接受。

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这一情况,着力消除其抗拒心理,在提高在矫意识的同时,通过谈心谈话帮助张某打开“心结”,积极宣讲政策,强化思想开导,帮助他坚定生活的信心。

在矫正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张某的心智发育还不成熟,思想波动比较大,对司法所安排的集中教育不够重视,经常贪睡迟到;平时特别注重自己的外表,不收拾满意不出门等。司法所在监管过程中注意调整方式方法,针对迟到问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而不是一味的给予处分,更多的是关注其是否有悔改表现,保护了张某的自尊心。

工作人员将张某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经常与其谈心谈话,入户家访、安排其参加公益活动、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多种措施并行下,张某逐渐成熟起来,加强了自我认同感,并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人也变得开朗健谈起来。

不久前,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张某情绪低落。经了解,因张某被判缓刑,其母倍感失望,出于望子成龙的心理,对其比较严厉,经常进行指责,张某逐渐滋生叛逆心理,不服管教,家庭关系紧张。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与其父母沟通,说明了和谐的家庭环境对张某的心理、性格的影响,建议父母要多关心关爱张某,给予其家庭的温暖。同时也教育张某,要体谅父母,孝顺父母,把生活打理好,顺利度过缓刑期,让父母放心。在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下,张某主动写了一封家书,真诚地与父母沟通,家庭矛盾彻底化解。

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除了严格执法执纪,维护法律权威,更需要做到精细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让社区矫正对象不仅意识到法律的“严”,更体会到法律的“暖”,心怀感恩,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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